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《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发[2008]23号)精神,对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等部门组织选调、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“三支一扶”的高校毕业生,凡在基层锻炼满二周年、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基层工作的,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,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,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(计算截止时间到2008年6月30日)。经个人申请,县、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,省组织、人事部门审定,同意给予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。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《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发[2008]23号)精神,对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等部门组织选调、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“三支一扶”的高校毕业生,凡在基层锻炼满二周年、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基层工作的,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,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,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(计算截止时间到2008年6月30日)。经个人申请,县、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,省组织、人事部门审定,同意给予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。
附:
2008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加分情况汇总表